交通安全告家长书
尊敬的家长:
您好!
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幼儿的安全,提高幼儿交通安全意识,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家园环境,太湖幼儿园在此提醒,敬请您配合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、教育工作,严格与孩子共同遵守以下几点事项:
一、步行安全要注意
1.在道路上行走,要走人行道;没有人行道的道路,要靠道路右边行走。
2.家长接送孩子来园离园时,要遵守交通规则,不能在幼儿园门口、马路中间停留,保证道路畅通。
3.在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段,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,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。
4.不乱穿马路、不闯红灯等,要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;要遵守交通规则,做到“绿灯行,红灯停”。
5.穿越马路,要走人行横道线;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,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。
6.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有”一停二看三通过”等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二、一盔一带,安全行使
1.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,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,骑乘电动车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。
2.冬季骑车出行时,请减速慢行,不要反穿外衣或给电动车加装挡风被,增加事故风险。
3.滑板车、平衡车、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骑行,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骑行。
4.骑行时注意来往车辆,禁止做横行、逆行、载人、双手脱把等危险行为,当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,请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,以防“开门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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