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红梅6月读书笔记:以法为帆,筑梦学前 —— 一名幼儿教师的使命与实践
在研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的过程中,我深刻感受到这部法律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意义。作为一名幼儿教师,这部法律不仅为我的日常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,更让我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了全新的认识。
一、法律为学前教育事业保驾护航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。这一定性让我深感自豪,也意识到自己从事的工作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。法律中关于政府主导、加大财政投入、合理规划布局等规定,为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。这意味着未来会有更多的孩子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,我们幼儿教师也将有更广阔的平台去施展自己的才华。
在日常工作中,我常常看到家长们为孩子入园难、入园贵而发愁。一些民办幼儿园收费过高,让普通家庭难以承受;而公办幼儿园学位有限,很多孩子只能无奈等待。有了这部法律,政府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,新建、扩建更多的幼儿园,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。这将切实解决家长们的后顾之忧,让孩子们都能在家门口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。想到这里,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了期待,也更有动力去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,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。
二、对幼儿教师专业素养提出更高要求
法律对幼儿教师的专业资质、职业道德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,这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,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更要有高尚的师德师风。在专业知识方面,要不断学习学前教育理论、心理学知识、卫生保健知识等,以更好地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,为他们提供适宜的教育。在教学技能上,要掌握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,如游戏教学、情境教学等,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。
在职业道德方面,要关爱每一个孩子,尊重他们的个性差异,保护他们的安全和隐私。记得有一次,班上的一个孩子不小心摔倒了,我立刻跑过去将他扶起,检查他是否受伤,并给予他安慰。这个小小的举动,让孩子感受到了温暖和关爱,也让我明白了作为教师的责任。法律中关于师德师风的要求,时刻提醒着我要以身作则,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和教育孩子。
三、家庭教育指导成为法定职责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强调了家园共育的重要性,明确规定幼儿园要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。这一规定让我认识到,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,而我们幼儿教师肩负着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责任。
在过去的工作中,我虽然也会与家长沟通交流,但往往只是简单地反馈孩子在园的情况,很少主动给予家长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。学习了这部法律后,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。现在,我会定期组织家长讲座,分享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方法,如如何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、如何进行亲子阅读等。同时,我还会通过家长会、家访、家长微信群等方式,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,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,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策略。
有一次,班上的一个孩子在幼儿园表现得很内向,不愿意与其他小朋友交流。通过与家长沟通,我了解到孩子在家也比较孤僻,家长不知道该怎么办。于是,我根据孩子的情况,为家长提供了一些具体的建议,如多带孩子参加户外活动、鼓励孩子与同龄人交往等。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,孩子逐渐变得开朗起来,与其他小朋友相处得也越来越融洽。看到孩子的变化,家长非常感激,我也感到无比欣慰。
四、践行法律,砥砺前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的颁布实施,为我们幼儿教师指明了方向,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将认真学习和贯彻这部法律,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,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、健康、快乐的成长环境。
我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,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,不歧视任何一个孩子。在教学活动中,我将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,以游戏为基本活动,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,避免 “小学化” 倾向。同时,我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,认真履行家庭教育指导的职责,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,提高家庭教育水平。
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,让我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未来充满了信心。我相信,在法律的保障下,学前教育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,我们幼儿教师也将在这个广阔的舞台上,为孩子们的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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